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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聲明

一、參賽暨著作權聲明
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確認並願意遵守本報名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評審結果、獎勵方法、本參賽暨著作權聲明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聲明,若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競賽或晉級資格。
二、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侵害他人或違法除得以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三、參賽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四、本人保證對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評審選定結果不發表任何異議。本人不得無故放棄評選結果、不同意或以任何方法阻礙主辦及協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
五、本次參賽者的報名成員必須如實參加競賽設計,不得由他人替代,如發現替代,取消參賽和獲獎資格。
六、參賽者在參賽期間,不得以任何目的將該參賽作品參加其他比賽或發表於其他媒體。
七、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參賽隊伍擁有,主辦單位未經參賽隊伍許可,不會擅自使用參賽隊伍之作品以做為商業用途。若有商業用途之需求,主辦單位需與參賽隊伍另訂合約議之。
八、依本次活動辦法,凡經評定為冠、亞、季軍入圍決選之得獎團隊,立書人同意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權(包含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及其他權利,且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本公司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與獎盃。參賽者並同意本公司對於得獎團隊之作品得公開展示、發行、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並得為推廣目的將作品之全部或一部於媒體發表或其他任何方式利用其作品。對於前述利用,得獎團體同意不另計報酬或索取任何費用。
九、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十、上述聲明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因本聲明或參賽活動所產生之任何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聲明
一、本人因參與2015 ICE CUP雲端商務暨互聯網創新、創意企劃競賽,茲簽署表示知悉並同意授權貴 公司及2015 ICE CUP雲端商務暨互聯網創新、創意企劃競賽之活動相關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相關資料,辦理或運用於保險等競賽活動所需一切必要及相關業務。本人得行使之權利悉依個資法令之規定。
二、若您不欲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影響您參加本次活動或取得主辦單位活動參與之權益。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二、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三、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四、若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或不符徵件精神,獎項得以從缺。
五、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獎金NT$20,000元(含)以上者,主辦單位依法代扣得獎者10%所得稅。
六、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活動內容修改之權利。